摘要:如果員工自愿放棄社保,企業(yè)就可以不繳納社保了嗎?答案是不能。就算是員工自愿放棄,如果企業(yè)不繳納社保,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在職員工的社保是由企業(yè)負責按時繳納,社保費用則由員工與企業(yè)雙方共同承擔。有些地區(qū)職工社保費用越來越高,每個月都要幾百塊,所以就有一些員工會產生放棄繳納社保的想法。
如果員工真的選擇放棄繳納社保,那么企業(yè)是不是就不需要為員工繳納社保了呢?員工自愿放棄社保,用人單位就可免責嗎?人社部最新回復來了!人社部明確:員工自愿放棄社保,用人單位不能免責。
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制度并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這既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利,也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應盡義務,不能根據職工或者用人單位意愿而免除,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圖片來源:攝圖網
公司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可能存在哪些風險?下面小諾就帶大家了解一下。
1、未繳納社保期間,發(fā)生工傷等意外情況,企業(yè)逃不掉責任
不管是不是員工自愿放棄參保,只要公司未給員工繳納社保,在工作期間意外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原本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都得公司來支付。如果員工因公死亡,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企業(yè)還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2、勞動者以企業(yè)不繳納社會保險為由辭職的,公司要承擔經濟補償金。
《勞動法》第72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guī)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3、企業(yè)沒有為勞動者按時繳納社會保險,將可能受到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綜上所述,小諾想說的是,公司不能因為員工自愿放棄而不繳納社保,這是屬于違法的。與此同時,不繳納社保的風險有很多,所以為了公司自身的發(fā)展和規(guī)避風險,及時幫助員工繳納社保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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