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保險小白第一次看到重疾險合同中的一些概念很茫然,不清楚它們代表什么意思。比如等待期是什么?等待期出險重疾險賠不賠?本文將為大家解答疑惑。
隨著現代社會發(fā)展保險知識的普及,很多家庭都有購買重疾險的打算,希望可以避免不幸身患重疾后無錢醫(yī)治的情況。但是很多人很疑惑,重疾險合同中的等待期什么意思?等待期出險重疾險賠不賠?
一、重疾險等待期是什么?
重疾險等待期是指保險合同簽訂后的一段時間內,即使發(fā)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也不能獲得保險賠償且合同終止的情況。保險公司設置等待期的目的是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將發(fā)生保險事故,而馬上投保以獲得保險金的行為,是保險公司的一種風控手段。
二、等待期出險重疾險賠不賠?
等待期出險重疾險是否賠償需要根據保險合同中的約定情況決定。市面上常見產品中,如果被保險人在合同等待期內確診合同約定的疾病,保險公司是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的,并且合同效力終止,有的保險公司會返還所交納的保費。當然也會有例外情況,比如有些產品會在合同中約定,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發(fā)生約定疾病的,即便在等待期也可按合約理賠。需要注意的是,保險中的意外,一般指以外來的、突發(fā)的、不可預見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觀事件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的情況。
圖片來源:攝圖網
三、重疾險其他需注意的概念
1、寬限期
在分期支付保險費的重疾險產品中,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后,未能在約定支付日支付相應保險費時,并不會立即終止合同,投保人在寬限期內完成支付即可。并且寬限期內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依然需要承擔保險責任。
2、猶豫期
猶豫期即在重疾險產品合同簽收后,保險公司會在合同中約定一個可反悔的時間范圍。在這個時間范圍中要求調整合同的保險內容,投保人不會有多少經濟上的損失。但是如果在猶豫期內解除合同且不幸在合同解除前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3、保險事故通知期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當在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后的保險事故通知期內通知保險公司。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公司無法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保險公司可能會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保險事故通知期限制不是很嚴苛,一般來說,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或者不影響保險公司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的情況,是不會影響到后續(xù)賠付的。
小諾在本文向大家介紹了等待期、寬限期、猶豫期、保險事故通知期等概念,也根據市面上常見的情況為大家解答了等待期出險重疾險賠不賠等問題。但是一切以所購買產品合同為準,因此大家購買重疾險的產品時一定要仔細閱讀相應的條款,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爭端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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