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電動車屬于機動車么?
電動車輕便靈活,穿行大街小巷方便省事,無論在城市和鄉(xiāng)村都有不少擁躉,但是,也由于行車不規(guī)范等原因,發(fā)生事故的概率一直不小,那么在涉及到保險理賠時,如果駕駛電動車發(fā)生事故,哪種情況下可能會影響理賠呢?
其實,涉及到身故的保險合同,一般都有這樣一條責任免除項: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那么,電動車屬于機動車么?
在一般人的觀念里,會自動把機動車等同于汽車、巴士等四輪及四輪以上的機動車輛,但實際上根據2010年開始實施的電動車新標準,就已經將“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范疇”,這也意味著目前市面上大部分出售的電動車都屬于機動車,需要上牌照才能合法上路。
因此,如果騎著未取得合法牌照,且滿足機動車標準的電動車上路,發(fā)生意外事故時,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是合情合理的。
在此也提醒廣大保險消費者,如果您為方便出行購買了電動車,千萬記得查看相關標準,及時為您的愛車辦好相關手續(xù),有證駕駛才是負責任的老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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